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6年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7    作者:科研外事处     来源: 科研外事处    点击:

学院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教学【2015】1026号)要求,2016年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申报工作

(一)选题范围和课题类别

2016年度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和工作实际,自行申报。

课题类别分重点和一般两大类。省教育厅将对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2016年课题申报要求

1.重点课题面向全省大中专院校进行公开招标,申报者要根据《课题指南》年度“重点课题”所列题目进行选题论证。申报重点课题的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⑴负责人从事就业创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

⑵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并主持过厅级以上课题(须提供职称资格证、厅级以上课题结项和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⑶团队成员须从事就业创业方面相关工作,并具有一定研究基础。近3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本专业领域内较高层次的学术期刊上发表2-3篇以上和本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章(提供科研成果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各1份)。

2.一般课题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自行确定研究题目进行申报(课题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所有课题申报均需填报《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及《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

4.年度立项课题《申报表》、《论证活页》等其他相关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申报重点课题的,支撑材料要一并装订)。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材料。重点课题申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一般课题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2015年立项课题结项工作

2015年已立项课题要按时结项。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可适当延长,完成期限一般为1~3年。由于特殊原因如有事项需要变更须填写《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5),提出延期申请的,经批准、允许延期1年;逾期1年或到期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者,给予撤项处理,不予结项。

(一)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课题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课题其最终书稿已经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论文的课题已正式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课题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应用价值)。

(二)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结项者需认真填报《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结项审批书》(见附件6),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形式为论文。已发表的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未发表的需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相似性超过15%的将不予结项。

2.结项形式为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

3.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专家鉴定意见原件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并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相似性超过15%的将不予结项。

4.除著作、论文原件外,将《结项审批书》及其它复印件、专家鉴定原件、采用部门证明原件、相似性检测报告、课题立项时的《申报表》一式3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供材料电子版。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第九届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一)参评对象

现从事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含教育行政、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内容

论文评选以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为主题。内容要围绕新形势、新常态下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最新理论、最新实践及亟需解决的问题展开,内容可涵盖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关于高校就业创业的精神及政策、以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及实践问题研究、职业发展教育学科建设、中外就业创业教育比较、毕业生就业创业精准化服务、就业指导内涵建设、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完善、毕业生“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就业创业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调问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提升、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大学生参军入伍、毕业生就业市场和信息化建设、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研等方面。

(三)报送要求

1.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教育优秀论文申报评审表》(见附件8)。

2.参评论文必须选题新颖,观点明确,语言凝练,具有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时代感。

3.参评的尚未发表论文,须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相似性超过15%的将不予受理。已发表的论文须是2015年以后发表的文章。每人限报一篇论文,每篇文章作者不超过三人。

4.《评审表》、参评论文材料及相似性检测报告一式3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外事处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