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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届开封市青年科技奖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3    作者:     来源: 科研外事处    点击:

学院各部门:

根据汴人社【2012】74号文件精神第十届开封市青年科技奖人选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推荐范围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我院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2、推荐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并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被公认达到市以上先进水平者;

(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3)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科技开发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生产第一线,特别是在艰苦岗位上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以及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者。

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作为候选人推荐。

3、 推荐名额

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评审,最终向开封市科协推荐第十届开封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五名。

对于往届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近两年内又取得新的科技成果者,且符合开封市青年科技奖评选标准的,也可申报,学院将从中推荐一名(不占指标)。

4、学科设置

本届拟设理、工、农、医、交叉学科五个评审组,申报者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申报相应学科组。

5、上报材料

(1)主要科技成果、学术论文(或著作)、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五份。科技成果必须是经过正式鉴定的;学术论文必须是经过正式发表的;获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的。如果上报材料全部为复印件,上报时须带原件核对,复核后原件退还本人。

(2)《开封市青年科技奖评审表》(附件1)一式五份。《开封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十一份。

(3)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6、上报时间

申报人员务必于7月23日(周一)和7月24日(周二)将相关上报材料交我院科研外事处。

7、评审费

推荐至开封市科协的六名候选人每人需交评审费200元。

科研外事处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