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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

发布日期:2024-05-14 作者: 来源: 教育部 点击: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数量。2024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37000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名额见2024年“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2.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3.年龄不超过30周岁。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四)工作重点。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等地区倾斜;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外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二、工作要求

  (一)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提前部署开展2024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边远艰苦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鼓励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为农村学校输送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毕业生。在“特岗计划”招聘基础上,根据具体需要,统筹做好地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二)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从20241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中部地区由年人均3.52万元提高到3.88万元,西部地区由3.82万元提高到4.18万元。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4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4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开展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省份可将特岗教师纳入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

  (三)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各地要对标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目标,围绕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按照特岗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四)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2024年教育部将继续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的基础数据,各地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并将实际招聘的地方特岗教师纳入数据录入范围,确保特岗教师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

  (五)从严开展实施工作督促指导。各地要严格落实“特岗计划”实施和教师保障政策,重点摸排按照核定计划和岗位要求开展教师招聘、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五险一金”缴纳和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入编手续及时办理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省份,下一年度将适当核减设岗名额。

附件:

2024年“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

省(区、市、兵团)

设岗数量(个)

省(区、市、兵团)

设岗数量(个)

河北省

2300

海南省

600

山西省

800

重庆市

60

内蒙古自治区

160

四川省

600

吉林省

1200

贵州省

5300

黑龙江省

600

云南省

3300

安徽省

680

陕西省

2650

江西省

1000

甘肃省

5000

河南省

2195

青海省

160

湖北省

2100

宁夏回族

自治区

35

湖南省

80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3600

广西壮族

自治区

39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680

总计

37000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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