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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系教师入园实践研修管理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2-25 】

教育科学系教师入园实践研修管理办法

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及师范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的 “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园实践研修对象

教育科学系专业教师

二、入园实践研修时间

教师到幼儿园实践研修的具体时间,由我系根据教学工作情况与相关幼儿园商定。在不影响双方正常教学的前提下,教师利用每学年正常教学时间和寒暑假时间到幼儿园实践研修。

三、入园实践研修要求

1.教师到幼儿园实践研修原则上要求到我系指定的幼儿园进行。

2.教师到幼儿园实践研修应围绕教学的实际问题下到幼儿园,提高入园实践研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教师到幼儿园实践研修时间五年内累计不少于一年,可采取“工教结合”的方式集中或分散进行。

4.教师在实践研修期间,要根据实践研修的任务和要求,积极主动地接受幼儿园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所在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纪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的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并按照学校和幼儿园有关规定处理。

四、入园实践研修任务

教师在实践研修期间,熟悉幼儿园保教的内容和程序,掌握从事幼儿保教工作的技能、技巧和方法,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入园实践研修主要承担下列任务:

1.熟知幼儿园的性质和工作任务,提高对幼儿保教工作的认识。

2.掌握幼儿园常规保育和教育的内容与方法,提高自身的教育实践能力。

3.适当从事教育调查和教育科研。有针对性地做一些观察记录与统计分析,利用实践研修的机会进行教育科研的选题、调查、素材收集、补充修改等工作。

五、入园实践研修的内容

(一)教育教学

1.熟悉幼儿园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和基本原则。

2.掌握幼儿园一日生活安排,能够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将教育灵活地渗透到一日生活中。

3.熟知幼儿园的安全应急预案,掌握意外事故和危险情况下幼儿安全防护与救助的基本方法。

4.掌握观察、谈话、记录等了解幼儿的基本方法。

5.熟知0-3岁婴幼儿保教和幼小衔接的有关知识与基本方法。

6.制定阶段性的教育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7.在教育活动中观察幼儿,根据幼儿的表现和需要,调整活动,给予适宜的指导。

8.在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中体现趣味性、综合性和生活化,灵活运用各种组织形式和适宜的教育方式。

9.提供更多的操作探索、交流合作、表达表现的机会,支持和促进幼儿主动学习。

10.有效运用观察、谈话、家园联系、作品分析等多种方法,客观地、全面地了解和评价幼儿。

11.创设有助于促进幼儿成长、学习、游戏的教育环境。

12.合理利用资源,为幼儿提供和制作适合的玩教具和学习材料,引发和支持幼儿的主动活动。

(二)园务管理

1.熟知幼儿园的办园规模和班额标准;

2.熟悉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3.熟悉幼儿园管理体制:包括幼儿园岗位责任制、教师聘任制、绩效考核评估机制以及幼儿园的组织机构。

4.把握幼儿园安全管理体制: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教育工作。

5.熟悉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协调工作,包括家园联系制度和各班家园园地的建设情况,家长会、开放日、座谈会等多元化沟通渠道的开展情况。

(三)教育研究

1.熟悉幼儿园园本课程的开发情况和本幼儿园的办园特色。

2.参与幼儿园教研活动及课题研究;

3.结合自身专业方向,选定主题开展校本研究。

六、考核管理

1.实践研修考核采取幼儿园考核与系部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教师在实践研修期间应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教师实践研修期间,教育科学系领导采取现场巡视、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教师入园实践研修计划的落实;并不定时召开教师实践研修汇报交流会;每月向教育科学系汇报实践研修情况。

2.出勤考核:教师实践研修期间,如需请假应事先向实践研修单位和系部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按学院考勤管理规定办理,如无故缺岗,按学院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3.目标考核:教师每周需上交《教育科学系教师入园实践研修日志》和《教育科学系教师入园实践研修工作周志》。在入园实践研修结束时,填写《教育科学系教师入园实践研修鉴定表》,同时向系部提交实践研修报告一份,字数3000字以上,并提交教学研究成果(研究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教育叙事报告等),上报教育科学系存档。

教育科学系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