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3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教育科学专家在课题评审、成果评价、学术决策、学校改进、资政育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决定对我省“教育科学专家库”进行更新完善。现将推荐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调整完善教育科学专家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省在职教育科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人选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身心健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公正廉洁,原则性强,愿意承担教育科学评审、评价等工作。

2.高等学校推荐人选具有正高级职称,中专及中小学推荐人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教育专业水平和学术声望。 

3.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育科学(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科)课题 2 项以上。   

4.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科学论文 3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3000 字,至少 1 篇在近 3 年发表),或独著出版不少于 20 万字的教育科学学术著作 1 部以上。

5.教育科学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1 项或地厅级奖励 2 项以上。

    三、推荐程序

1.推荐教育科学专家须由被推荐人如实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提交符合推荐条

件的证书、期刊、著作等原件;被推荐人所在单位(部、院、系)认真审核有关证书、材料,确保其真实有效,由主要负责人填写审核、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证书、期刊、著作等材料原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退还被推荐人。

2.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高等学校审核推荐内容并签署推荐意见,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推

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直接报送至省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推荐材料。

3.上述表格可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人选推荐表》《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同版电子稿,需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hnedur@126.com。

4.材料报送日期:2021年3月25日(高校)、26日(其他单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可酌情采用邮寄或快递方式。

省教科规划办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29号521室,邮编:450003,联系人:王惠娟、徐万山,联系电话:0371—65900037、659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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