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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开封市第五届优秀青年社科学术骨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2    作者:科研外事处     来源: 科研外事处    点击:

学院各部门:

根据汴社科青评〔2018〕1号文件精神,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及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要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着力发现、培养、凝聚一批有深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学贯中西的思想家和理论家,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学科带头人,一批年富力强、锐意进取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指示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开封市评选优秀青年社科学术骨干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五届优秀青年社科学术骨干”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名额

按照开封市评选优秀青年社科学术骨干领导小组的要求,本届拟评选出优秀青年社科学术骨干10名左右。评选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具体负责。

二、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和扎实的理论、学术功底,在本专业有突出成就。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6岁以下(有特殊贡献者可放宽2岁)即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在业界有较高知名度,在本学科的研究、服务于社会方面有一定贡献。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突出,其成果作为独著或主持人获得过省级以上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或市级一等奖两项、二等奖三项以上。完成过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及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将作为重要加分因素。

4、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国家级报刊发表2篇以上、省级报刊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

5、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参编5万字以上,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学术成果4篇以上。

6、在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市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

7、业绩突出,被省级以上单位授予专业荣誉称号或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

具备上述3-7条中3条以上者,均可以申报参评(所有参评成果均系2010年以后公开发表或公开出版的,申报时请带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奖励办法

1、授予“开封市优秀青年社科学术骨干”称号,并颁发证书。

2、对荣誉称号获得者在市内主要媒体介绍其业绩,入选市社科专家库。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开封市优秀青年社科学术骨干申报表》一式3份及电子稿,研究成果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3、申报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9日下午五点。

科研外事处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