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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一般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6    作者:科研外事处     来源: 科研外事处    点击:

学院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教教科〔2018〕114号)要求,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一般课题的基本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以河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努力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力求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在以往的课题研究管理中认真负责,信用良好。

三、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者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2、申报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往年承担全国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四、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4月6日。

六、报送材料:

1、《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纸质文本2份及电子稿,左侧装订。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纸质文本1份及电子稿,左侧装订。

七、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科研外事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