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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9    作者:科研外事处     来源: 科研外事处    点击:

学院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文件(豫社规办〔2018〕4号)要求,为鼓励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扶持基础研究的优秀成果,经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批准,2018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是省社科规划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

二、项目申报

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面向全省,经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集中申报,不接受个人、出版机构的报送。

三、资助范围

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等。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译著等暂不资助。

四、资助经费

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申请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60%以上,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

3.申报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研究领域先进水平。

4.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承担信誉担保责任。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5.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与省社科规划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的项目研究成果不能申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的不能申报;未提交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不能申报。

六、申报与评审

1.申报材料:《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可从邮箱kfwyykyc@163.com(密码:kyc123)或河南社科规划网站下载)一式2份和申报成果(须隐去申请人姓名)3套及电子版。

2.申报时间:请申报者务必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研外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3.省社科规划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立项名单。

4.建议立项名单报经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审批后,在河南社科规划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七、结项与出版

1.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后,按有关程序报省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项手续。

2.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实行先结项后出版制度,如申请过程中或立项后申请人将成果自行出版,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追回所拨经费。结项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有关出版社协商出版〔出版单位须为国内良好级以上(含良好级)、具有学术著作出版资质的出版社〕。出版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科研外事处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