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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统计2016年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5    作者:科研外事处     来源: 科研外事处    点击:

学院各部门:

为完善学院科研档案,为计算科研奖励做准备,请各部门将2016年1—12月期间未上交至科研外事处的科研成果(论文、著作和艺术作品)以部门为单位按下列要求于10月12、13两日报至科研外事处,逾期将不再接收材料。

一、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原件

论文、著作和艺术作品类成果均需提供原件,待科研外事处审验后当即退回。

(二)复印件

复印件留科研外事处长期存档。

论文的复印内容为:1.封面;2.目录中显示论文题目与作者的页码;3.论文主体;4.显示刊号的页码。

著作的复印内容为:1.封面;2.目录3.显示作者承担任务的编写说明页;4.版权页(标示出版社、出版日期、书号、版次等的页码);5.全书最后一页。

文艺作品类成果的复印内容参照学术论文的复印要求。

说明:各类复印件均需用A4纸张复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

(三)统计表

验原件、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本部门成果分类统计表电子表和纸质表各一份。

二、各类统计表样表如下(填写时不得空项):

附表1 2016 部门论文发表统计表

序号

论文名称

作者

名次

期刊名称

刊号

字数

(千字)

刊次

出版

日期

是否核心

附表2 2016 (部门)著作、教材出版统计表

著作教材名称

作者

所起作用(主编/副主编/参编/独著)

出版社

出版时间

编写字数(千字)

是否规划教材

附表3 2016年艺术作品统计表

序号

作品名称

主要完

成人

参加人

发表/入选/收藏

发表(入选)媒体

(单位)

作品类别

刊次

发表(入选)时间

科研外事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