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教办外〔2017〕221号)要求,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7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汉办[2017]142号),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已经启动。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大中小学校遴选符合岗位要求、德才兼备、身心健康的教师。为了提高我省汉语国际推广水平,扩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规模,锻炼培育一支跨文化交际能力强、懂国际先进教学理念的国际化师资队伍,为深入实施“中原文化走出去”战略、提升“河南文化软实力”做出积极贡献,为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组织报名工作,保质保量推荐人选,具体事项如下: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8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3.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推荐人选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定于5月中上旬,具体安排将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