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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 6号),为持续加强专业设置统筹管理,高质量做好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业填报的时间节点

1.各高校填报时间:4月1日— 4月24日;

2.省教育厅统筹时间:4月25日— 5月24日;

3.教育部汇总公布时间:5月25日— 6月20日。

专业填报的方式和依据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一律通过“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www.zygl.edu.cn)填报。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规定的程序,以2017年已梳理核验过的专业信息数据以及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作为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的基础。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内稳妥开展拟新设置专业的填报工作。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现设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如有调整,有关高校要做好相应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动态调整等工作。

三、专业填报的原则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将专业填报工作作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细。要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确保专业填报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开展。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制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自我评价机制,加大人才培养过程投入,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突出特色优势。各高校要科学定位,突出自身优势,办好特色专业,打造品牌专业,避免片面追求数量,盲目追求“短、平、快”,力求做到“精、优、特”。本科高等学校应集中精力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一律不再新增专科层次专业,已开设专科层次专业的本科高等学校只保留本校特色骨干专业,且总量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只减不增,并逐年压减。高等职业院校要夯实自身办学条件,高质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专业。独立设置成人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能力和服务面向,高质量办好优势特色专业。

3.注重需求导向。主动对标产业、行业用人需求,真正本着弥补社会急需人才空缺的导向设置专业。本科高等学校年度新增专业不超过5个,专科院校年度新增专业不超过3个,专业设置的总量必须控制在本校普通招生专业的三分之二以内。新增专业原则上必须培养完一届以上普招毕业生后(其中本科专业还要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权后)方可视情填报。学校上年度招生人数少于20人的专业建议停招1年。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考虑学校专业设置的硬件条件和师资条件,不得盲目求大求全,教育厅将根据近三年各高校社会声誉、办学质量、招生规模等情况,严格统筹把关。

4.对接重大战略。新增专业要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以服务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智能农业、生态保护与修复、现代交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创新为主,紧密对接行业产业发展需求。要围绕重大公共卫生安全、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食品安全、机械、矿山安全等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领域,加强应急管理人才培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蓄力量。

四、其他事项

1.本文件中“2020年拟招生专业”是指2020年填报、2021年注册学生学籍的专业。

2.2020年暂不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专业增补及国家控制专业审批工作。医学、外语、艺术等相关科类专业开设事宜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其中拟开设法学类专业的高校应充分知悉国家司法改革相关政策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审慎做好专业建设。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相关事宜,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有关要求执行。

4.教育部将通过信息平台汇总公布专业备案结果,并与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相衔接,实现数据共享。

5.各高校通过专业信息平台填报完善2019年招生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

6.各高校对2020年专业设置总体情况作出说明(包括总体设置情况、增减情况、特色专业开设情况、2020年拟招生专业汇总表、特殊情况说明等),以报告的形式将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

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