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小贴士|婚假、产假、病假影响年休假吗?
作者:招生就业处 时间:2024-06-12 点击数: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也就是说,“连续工作1年以上”
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
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
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
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因此,是否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要根据累计工作年限和请病假的时间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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