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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封市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共开封市纪委文件

汴纪发〔2016〕20号

中共开封市纪委

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驻汴单位、各大专院校及市管企业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201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做到八个严禁: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收受电子礼金礼券等;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严禁在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国有或民营企业。

三、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地方和单位,市纪委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举报。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查到底,扭住不放,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市纪委将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10月8日前将节日期间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开封市纪委

2016年9月6日

中共开封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