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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开封市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9    作者:     来源:     点击:

汴纪发〔2016〕28号

中共开封市纪委 中共开封市委组织部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开封市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纪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委(党组),市委巡察办、各巡察组,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纪委各派驻(出)统一管理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县处级纪检员),市管国有企业和大专院校党委、纪委,机关各部、室、中心:

《开封市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汴办〔2016〕46号)(下称《实施办法》),已于2016年11月18日印发,为做好《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政治意识。《实施办法》的颁发实施,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机制,为我市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依据和遵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施办法》的重要性,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的理念,形势判断、目标任务、措施要求看齐,认真抓好《实施办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市直教育、交通、人社、公安、民政、卫计等较大单位要传达到下设二级机构,做到学习宣传无盲区、全覆盖,在全市迅速掀起一个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高潮。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系统掌握《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和根本要求,真正领会其意义所在,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使《实施办法》成为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武器。

二、各级党委要敢于担当,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重点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用好函询、提醒谈话、要求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责令检查、批 评教育、通报、诫勉谈话等方式方法,对出现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行为的,党组织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通过严肃纪律规矩,严格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依规执纪理念,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转变执纪理念和执纪方式,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具体要求,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监督、规范执纪,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把《实施办法》要求落到实处,为“党建工作大提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各县区各单位在执行《实施办法》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要及时报告市纪委。

中共开封市纪委

中共开封市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5日

中共开封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