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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封市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共开封市纪委文件

汴纪发〔2017〕14号

中共开封市纪委

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五一”

“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机构,市直纪工委、市政法纪工委,市管国有企业和大专院校党委、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向党的十九大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持续盯紧重要时间节点,盯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违规违纪问题寸步不让。“五一”“端午”将至,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带头崇廉拒腐,远离纪律红线,树立良好家风,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购买、赠送和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节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牢固树立不抓作风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紧盯节假日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扛牢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以责任落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市深化拓展、落地生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整合监督检查力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严查快处,一经查实,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对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节日期间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频发多发的,必须严字当头,从严追究,坚决惩治失职失责行为,既严惩当事人,又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绝不允许挑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中共开封市纪委

2017年4月27日

中共开封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