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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教职工编码标准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8日 作者:陈多萍 点击:[]

标准信息编码是数字化校园的重要基础,是我院建立信息中心、数据交换平台的前提条件。为了建立统一的教职工编码,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现就我院教职工编码标准说明如下:

一、教职工编码采取10位数字表示。即: XX+ X+XX+XX+XXX,其中第一、二位为教职工建立编码年份的后两位数;第三位代表教职工类别;第四、五位代表教职工所属部门的类别;第六、七位为教职工所属部门的编码;第八、九、十位为教职工的流水号。

二、教职工建立编码年份的后两位数:如 2013年为13,2014年为14,依次类推。

三、教职工类别编码:

类别

编码

在编人员

0

签约人员

1

外聘人员

2

四、教职工所属部门类别编码:

类别

编码

党群、行管及后勤服务部门

11

教学和教辅部门

10

五、教职工所属部门编码:

(一)党群、行管及后勤服务部门编码

部门

编码

学院领导

00

党委办公室

01

纪检监察室

02

组织宣传部

03

工会

04

团委

05

行政办公室

06

教务处

07

学生处

08

人事处

09

计划财务处

10

总务处

11

招生就业办公室

12

科研外事处

13

继续教育处

14

保卫处

15

膳管处

16

文明办

17

其他

99

(二)教学和教辅部门编码

部门

编码

汉语言文学系

01

管理系

02

外语系

03

信息电子系

04

体育系

05

音乐系

06

幼儿教育系

07

工艺美术系

08

师范教育系

09

文化传媒系

10

教育科学系

11

基础部

12

教学督导室

13

图书馆

14

编辑部

15

实习实训中心

16

后勤服务中心

17

培训中心

18

六、教职工流水号:001、002、003…。

七、建立教职工编码后,如教职工内部岗位变动,编码不变;新增人员由人事处编码,并下达通知单给实习实训中心、新增人员报到部门和个人,新增人员持人事处编码的通知单到部门报到,并到实习实训中心注册,办理有关信息采集手续。

人 事 处

2013年11月5日

上一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下一条:周安排发放位置变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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