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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冬季防火安全通告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1日 作者:邵政春 点击:[]

随着冬季的来临,进入火灾事故多发期。为全面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我院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按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坚持严防、严管、严处的原则,切实抓好防火工作。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全院师生关注消防,积极参与,鼓励主动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二、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院内各重点防火单位(总务处、膳管处、网络中心)需定期对所管理的电路、燃气、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各院系办公室、教室以及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电热壶、电热毯、电炒锅、电炉等)。不准私拉电线,私自更改线路。宿舍内不得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厨具。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 学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定时、不定时的抽查。一经查实,没收违规物品。

四、 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工作涉及人身安全,容易造成重大事故。消防工作,责任重大。全院师生一定要遵守规定,积极参与防火防灾活动。为我院平安,和谐贡献力量!

发现火情及隐患请及时联系保卫处

电话:22826110 2211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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