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3] 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3年度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二、第一、二、三类人员于6月26日至28日到院人事处219室填写《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及《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
三、第三类人员按文件要求,于6月26日至28日自行网上申报,并在网上申报完成后于7月1日——2日到院人事处进行照片采集。
四、申报范围为我院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
过期未按学院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及资格确认者不予进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