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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干部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2日 作者: 点击:[]

根据干部管理、使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发展意识,促进学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结合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及对象

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考核对象:现任处室、系部、党总支主要负责干部。

二、考核内容

岗位履职情况和处室、系部、党总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办法

干部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工作以100分为基数,实行加减分。

(一)加分项:

1、所负责部门班子团结,队伍和谐,工作效率高,工作成绩突出,部门民主测评优秀率达到90%以上者加5分。

2、所负责部门工作受到表彰,被授予先进集体者,院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7分,国家级加10分。

3、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等重大活动,使学院获得荣誉与奖励者,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以上三项加分累计最高分为10分。同项奖励按最高获奖加分。

4、勇于奉献,勇于实践,创造性开展工作,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给学院的建设发展带来重大效益者,加1-20分。

(二)减分项: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推诿、扯皮等消极态度对待工作,在负责干部会议上受通报批评者,一次减2分。

2、不坚持学习制度,不按照党委要求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按要求组织开展党员、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者,学习活动缺少一次减1分。

3、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在服务师生、服务基层等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工作失误,给学院带来负面影响者,一次减2分。

4、不注重部门班子建设,班子不团结,部门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三分之一者,减5分。

5、在工作效能督导中,工作任务没按时按要求完成者,一次减1分。

6、不遵守劳动纪律,旷工半天、旷课一节减5分,无故迟到早退一次减1分。

7、不注重部门环境卫生建设,在卫生检查中受批评的,一次减2分。

8、不坚持会议制度,不按时参加学院组织召开的会议,旷会一次减5分。不按学院要求组织召开处室班子会、系部党政联席会、总支党员大会的,一次减1分。

9、不注重廉洁自律建设,在工作中有吃、拿、卡、要等违纪现象,弄虚作假,向领导隐瞒工作真实情况者,一次减5分。

10、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一次减5分。

11、不注重部门队伍建设,因教育不力、管理不严造成部门人员违法违纪的负连带责任,一人次减1分。

12、在劳动纪律检查中,部门人员有旷工、违纪现象的负连带责任,旷工一人次减1分,迟到早退一人次减0.5分。

13、在教学督导检查中,任课教师旷课一人次减1分,迟到早退一人次减0.5分;学生旷课一人次减0.3分,迟到早退一人次减0.1分。

14、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者,按百分比减1—10分。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干部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工作半年进行一次,作为干部绩效工资发放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量化总分在末尾、且低于60分者,自动辞职。

附件:9728太阳集团干部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9728太阳集团委员会

2013年3月6日

附件:

9728太阳集团

干部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焦会学

副组长:王 凯 田进军 马嘉友 王 新 张西安

下设干部考核工作办公室:

主 任:王 凯(兼)

副主任:乔 木 王建民 刘咏梅 王冬梅 郭文武 李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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