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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04-15 】

今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2015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2011年,公安部决定2012年12月2日定为"全国国家安全涉及的16个重点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等。

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具体有: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很多,离公民和组织最近的莫过于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对我进行各种破坏活动。

四、公民需要履行哪些责任和义务?

国家安全法规定了,公民和组织要遵纪守法,及时报告线索,如实提供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方便。不向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和组织提供帮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当然,公民还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等权利。

五、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怎么办?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只需要拨打12339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把发现的、知道的情况告诉国家安全机关人员。

图片来源: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